绵阳涪城青义镇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征地面积约1.7公顷

收藏文章

近日,绵阳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布了多个地块征收的公告,其中,绵阳涪城区青义镇就有土地征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土地征收的相关公告吧!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和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涪城区青义镇青羊村村集体。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涪城区青义镇青羊村村集体。

(三)被征收土地面积和地类: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1.7162公顷,其中:其他农用地0.0203公顷,未利用地1.6959公顷。

二、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地补偿标准。

1.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编号:I):52200元/亩;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计算

(1)土地补偿费:按区片综合地价的30%计算;

(2)安置补助费:按区片综合地价的70%计算。

4.青苗补偿标准为征地统一年产值2700元/亩的65%。

5.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执行。

三、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相关事宜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居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到涪城区青义镇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居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涪城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涪城区青义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四、下列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登记(不予补偿)

(一)未经依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及其地上非法修建或乱搭乱建的建(构)筑物。

(二)本公告发布后抢栽(插)、抢种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抢建的建(构)筑物。

(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免责声明:本图文内容为绵阳购房网当地加盟运营商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购房网平台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拨打举报电话:4008-035-055,联系平台删除,购房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购房网免费专车
购房网为绵阳置业者提供舒适看房,放心买房的一站式贴心服务,免费专车接送售楼处,带看楼盘,陪同讲解,提供真实可靠的楼盘分析,达成交易独享优惠。
电话预约免费看房车:
 
已有103人成功报名
  • 本月开盘
  • 下月开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