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游仙街道龙王村2组、4组征收公告!涉地21.14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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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昨日,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一则公告,该公告主要是针对绵阳市游仙区龙王村进行房屋征收,其中涉及到了两个组,涉地21.147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市2018年第3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8〕1134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绵府征地公告〔2019〕20号),现将征收游仙区游仙街道龙王村2组、4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一、游仙区游仙街道龙王村2组

1、地块征收面积

被征收土地面积和地类:总面积19.9530亩。其中:耕地7.7400亩,园地2.9580亩,林地3.7125亩,其他农用地0.1890亩,建设用地4.6590亩,未利用地0.6945亩。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数量:11人。

2、土地补偿费标准和数额

土地补偿费标准:耕地(含园地)为2.4300万元/亩;非耕地(含林地、其它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为1.2150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数额:37.2409万元。

3、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数额

安置补助费标准:耕地(含园地)为2.0025万元/亩,非耕地(含林地、其它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为1.0012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数额:30.6888万元。

4、土地补偿方式

土地补偿费的80%和全额安置补助费,由游仙区财政拨付给游仙区游仙街道办事处,并由其直接划入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专户。

二、游仙区游仙街道龙王村4组

1、地块征收面积

被征收土地面积和地类:总面积1.1940亩。其中:耕地0.3420亩,建设用地0.8520亩。

2、土地补偿费标准和数额

土地补偿费标准:耕地(含园地)为2.4300万元/亩;非耕地(含林地、其它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为1.2150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数额:1.8663万元。

3、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数额

安置补助费标准:耕地(含园地)为2.0395万元/亩,非耕地(含林地、其它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为1.0197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数额:1.5663万元。

4、土地补偿方式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游仙区财政拨付给游仙区游仙街道办事处,并由其全额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用于土地被征收后人员的生产生活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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